html模版#問 婚姻的前提
小弟昨天在閒聊板上發了一篇文覺得想來聽聽這裡人的看法所以也來這裡問一下

關於同婚公投這件事雖然現在問有點太晚了但是我一直在想在法律上的婚姻前提到底有哪些我覺得當初立法時只是要讓兩個人可以合法的生小孩然後通常只有一男一女可以生小孩所以婚姻應該是只有異性才能結婚畢竟法律上沒有說相愛才能結婚也沒有說相愛就可以結婚吧所以我想問結婚的前提有什麼呢?

或者說有什麼前提是立專法或修專章會造成歧視的關鍵
公投,
排除逼婚的話,雙方的意願。為了對方父母的遺產。謀篡對方公司的董事長。沒,8點檔看太多|||專法是給特定族群“額外的權利”原住民專法讓他們保有狩獵權、考試可以加分但今天同志要的只是“民法就可以保障的婚姻”專法等於宣告“同性戀的結合跟異性戀就是不一樣所以不能叫婚姻”如果有同志專法讓同志考試加分、不用當兵這樣的專法我100%接受^_^哦然後專法成本超高哦看看德國的例子~再來生育跟婚姻並沒絕對關係不然法律應該明訂無法生育的人不能結婚或不孕不育的夫妻應該強制離婚~所以以生育當結婚的必要條件很不恰當|||婚姻是為了保障二人能夠建立穩定的共同生活關係,養育後代也在保障範圍中,但不是結婚必要條件|||生小孩不是必要條件,結婚前也不會因為能不能生的證明,來決定可不可以結婚。專法之所以會說歧視的原因是如果專法可以訂定跟民法,擁有完全一模一樣的權益,那為何還要訂專法?除非專法可以優於民法,像稅比民法結婚少,做許多事情有補助有津貼,有比民法結婚更好的權益,如果沒有那就不需要另外訂定,而且一個想立專法的團體,卻一直想盡辦法的詆毀同性戀,你確定他們是真心想立專法的嗎?所以希望大家別再說專法比民法好的這種話了..黑人廁所這個我就不再舉例了換個說法,當今天自己和另一個人穿的衣服明明是都是「粉紅色」而別人硬要說他穿的才是粉紅色而你不能說你穿的粉紅色只能說「紅色」那你的感受是什麼?希望大家可以好好思考這個問題|||謝謝你們的回覆B1先不說後面那兩個我要問的就是第一個雙方基於什麼意願法律讓他們結婚B2不過其實你前半部分是屬於立法之後的結果所以我傾向不立專法不修專章也不修民法直到知道婚姻有什麼前提之前但是我們的偉大的大法官只給我們三選一的選擇而且如同文中說到的愛情從來不是婚姻的要件後半部分我要問的就是那什麼東西才是婚姻的必要條件B3妳說的是結果呢我要問的是前提|||B5婚姻的必要條件:“兩個法定年齡以上的非血緣關係者作出明確的意思表示願意結婚”我目前想到這樣|||B4先不論結果是立還是修你說的那些是後果而我要問的是前因後面舉的例子也是一樣的道理B6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你說的明確的意思是基於何種原因的明確的意思呢?這應該就是我最初要問的問題了吧|||必要條件還有(1)雙方當事人戶口名簿(2)國民身份證/?(外籍人士請提供護照)(3)結婚當事人印章或簽名(4)結婚書約正本1張以上??<備註-需有兩位年滿20歲以上,具有行為能力之證人於結婚書約上事先簽名或蓋章即可>(5)結婚雙方當事人,兩年內正二吋半新式身分證規格-彩色照片乙張。有了這些就能結婚了這就是必要的條件想結婚的人原因有很多想要對對方要有個保障、約束、攜手一輩子、負責任、共同經營以後的人生等等|||B8謝謝不過我相信這個不是婚姻的前提|||B8不過你後半部分那些其實算後果所以終究還是沒有說到前提呢909C7E3454A83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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